自由思想十诫

一、凡事不要抱绝对肯定的态度;
二、不要试图隐瞒证据,因为证据最终会被暴露;  
三、不要害怕思考,因为思考总能让人有所补益;  
四、有人与你意见相左时,应该用争论去说服他们,而不是用权威去征服,因为靠权威取得的胜利是虚幻而自欺欺人的;
五、不用盲目地崇拜任何权威,因为你总能找到相反的权威;  
六、不要用权力去压制你认为有害的意见,因为如果你采取压制,其实只说明你自己受到了这些意见的压制;  
七、不要为自己持独特看法而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现在所接受的常识都曾是独特看法;  
八、与其被动地同意别人的看法,不如理智地表示反对,因为如果你信自己的智慧,那么你的异议正表明了更多的赞同;
九、即使真相并不令人愉快,也一定要做到诚实,因为掩盖真相往往要费更大力气;  
十、不要嫉妒那些在蠢人的天堂里享受幸福的人,因为只有蠢人才以为那是幸福。
——伯特兰德.罗素——

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

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

按:是啊,为什么呢??你为什么呢这么问?

http://www.caijing.com.cn/2009-03-10/110116583.html

 

"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

《财经》记者 王和岩   [2009年03月10日
 

某些官员在财产公示问题上,把自己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了

  【《财经网》专稿/记者 王和岩】友谊宾馆驻扎着全国政协委员中共组。委员们大多是前任和现任的各省市区政协主席等。他们为官多年,阅历丰富。如今退居二线,心态、胆量都非同以往。若能访到他们,没准会问出一些东东。
  然而,我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尽管今非昔比,他们身上依然保留着往昔的派头,威严得如同盛夏的烈日。
  好在不是所有人都如此。我在宾馆守了两天,总算抓到一位人物。他,从餐厅出来,守在门口的我赶紧迎上去,一路相跟着。好在他和蔼可亲,我也就见缝插针地问:"某主席,你怎么看待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他笑眯眯地回答:"很遗憾,我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
  我问:"新疆的阿勒泰、浙江的慈溪都在搞官员财产公示,贵省有没有意愿搞试点?"
  他说:"我不知道。"
  "这几天大家有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我又问。
    他边走边说:"没有。我们中共组里没有人讨论。"
  我有些不甘心:"你会提这样的建议或者议案吗?"
  他看着我反问:"不会。如果要公布,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财产?那些企业老板的利润为什么不向工人公布?"
  "老百姓为什么不公布财产?"我几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赶紧问:"企业老板?你是说国有大企业的高管吗?"
  我清晰地听到他的回答:"不是,就是那些私营企业的老板。"
  我目瞪口呆,再也问不出问题。
  "降低了要求,把自己等同于普通老百姓。"这是一些贪官落马后反省自己的常用惯语。看来在财产公示上,部分官员又把自己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了。■

《财经网》既往相关报道:
官员财产公示的"下行上效"
新疆阿勒泰开官员财产公示先河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艰难推进

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fw 代表提案之金草莓奖

按:未经核实,仅供参考。脑残年年有,两会特别多。
 
 
 
 

两会骇人提案要览(附点评) 2009-03-08 20:55

用我的老友娇酷儿的话说,是"怀疑进了疯人院,定睛一看,我靠,比这更糟――Lunatics are running the asylum."

"Lunatics are running the asylum",就是"精神病人管理疯人院"。















(此贴网友郁也风亦有贡献)


【附录一】

                                                          牛博网友意见一枚

fender [98.23.23.*] @ 2009-3-8 23:46:17

这些提案不完全不靠谱。

发行大面额钞票十年前天则曾经讨论过,当时建议是500元面额,根据他们当时的测算,一年大概能节省几千万,中国现金量使用这么大,发行大面额钞票有点道理。问题是现在电子货币起来了,成本上的节约可能要重新估计,而且这不像是一个应该放到两会上讨论的问题,由人民银行提案,放到人大常委会讨论一下就行了。那个提案代表是广东的,他应该是参照的港币,港币有千元大钞。

对炒股亏损者减税可以鼓励投资行为,有利于长期经济发展。炒股亏损是收入的减项,应该减、退税,炒家对金融市场有很重大的意义。这个应该是在全国人大上讨论的问题。赌博的损失得看作是消费支出,不管。

其实不是提案的问题,民主国家傻逼提案也特别多,傻逼当然要由傻逼来代表,他们议会里面专门有一个小组过滤傻逼提案,不是所有提案都能拿到议会上讨论。问题是我们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选民的利益不可能被代表,老百姓也不买账。人大职能的定位也有问题,现在把人大搞成了一个政府了解民情的机构了,而不是一个决策机构。

如果暂时不能改变现行制度,可以先大量公开他们的提案,然后考虑把人大讨论现场向社会开放,希望可以起点儿作用。

【附录二】

                                 这些就是'代表'人民的政协委员(转)

(原贴地址:点此进入      蓝色标识是我所加,表示惊讶,叹息,苦笑,或见鬼。)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马:国家可以出台一些政策,适当放开博彩业,将博彩业的收入用来支持弱势群体、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

渝全国政协委员刘江龙:申报"雷锋精神"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避免"雷锋精神"消亡。

广州政协委员提议:向大学生发3000元就业券 促进就业率

广州某政协委员:3000快安装GPS防范公车私用腐败

全国政协委员倪萍:应立法封杀"山寨现象"。

石家庄市科技局副局长、省政协委员陈玉:为石家庄改名。

身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的政协委员穆麒茹:钉子户'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钉子户'也导致了房价上涨,把开发商都当成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和过街老鼠不公平。

北京市政协委员陆德山在"两会"上拿出提案:建议政府卫生部门正视并研究医院"红包"现象,用制度规范医疗"红包"行为,建立"红包"上交制度,医院可将"红包"部分返还医生作为奖励。

深圳市政协委员杨立勋:《关于组建深圳市城管警察的建议》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韦苇:国家不应提倡国内游 国内游不会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反而污染环境,消耗能源,损坏文物

 广东一位政协委员:广东省直机关公务员的房补十年没有涨过,而没有房子住容易滋生公务员腐败,因此建议增加房补至工资的18%,即以一个公务员月薪5000来算,每个月的房补增加至900元。

北京政协委员李哲建议,"发动一场爱国消费、扩内需、救中国的运动",

北京市政协委员张惟英:对外地人进京实行准入制度


女富豪委员张茵:一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本人的玖龙纸业公司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降低富人税负,把月薪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 减至30%(据说她就是中国最富有女人);三是鼓励企业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给予5年至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她本人的企业就是造成严重污染的造纸业)。

政协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毛泽东侄女毛小青:不折腾系列提案。建设"共产主义示范区"毛泽东城。

北京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房地产大佬任志强委员:房地产是北京发展的重要支柱,住房价格本身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与控制人口素质的门槛。

【附录三】

                                              友情加赠骇人新闻一枚

      "本次全国政协会议,给每位委员配发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本报3月3日曾作报道),以实现无纸化政协会议。据称,这是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节约纸张和环保。而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此举刺激内需。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昨天开炮,对此提出质疑,表示看到报道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认为给政协委员们每人发个装好了必要信息的U盘就行了。

  全国政协共采购了2500台联想昭阳电脑。政协常委葛剑雄透露,电脑都是最低配置,采购价是3000元。也就是说,总采购价在750万元左右。

      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副秘书长、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修福金认为,本次大会将会期缩短了两天,而且还用电脑替代了原来大量的纸张,这表明从政协开始已经过简朴的生活,开始了艰苦奋斗"。

(更多详情点此进入)


我的老友Y伯对此的分析:

为节约纸,2500个政协代表每人配发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采购价是750万元人民币,节省了500万的纸张经费。从这个数据大概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每个代表纸张费约为2000元。
随便搜了一下:
惠普复印纸 A4/80g 
生产商:惠普(HP) 
惠普复印纸 A4/80g 500张/包 10包/箱 
产品类别: 办公用纸 最低价格  275.00
每个代表用纸约为36363张(大规模采购估计会更多)
一张A4纸能打印大概1000字,那么我们尊敬的代表每人就会收发约36,363,636字的文字材料……《四库全书》的字数近10亿,也不过30个政协代表两会期间的收发材料而已。
两会材料汇编,是怎样的一个庞大文字工程!

2009年3月5日星期四

珍贵资料:关于《鬼子来了》的审查意见

 
Shared by Nowings
总有一些事情让我沉默
转自:影武者电影博客 2004-12-12 21:50:56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
  
    你公司送审的合拍片《鬼子来了》已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审委会认为:
    
    影片没有严格按照电影局《关于合拍片<鬼子来了>立项的批复》(电字[1998]第302号)中的意见修改剧本,并在没有报送备案剧本的情况下擅自拍摄,同时又擅自增加多处台词和情节,致使影片一方面不仅没有表现出在抗日战争大背景下,中国百姓对侵略者的仇恨和反抗(唯一一个敢于痛骂和反抗日军的还是个招村民讨嫌的疯子),反而突出展示和集中夸大了其愚昧、麻木、奴性的一面,另一方面,不仅没有充分暴露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本质,反而突出渲染了日本侵略者耀武扬威的猖獗气势,由此导致影片的基本立意出现严重偏差。
    影片多处出现污言秽语,并从日本兵口中多次辱骂"支那猪",另外还有女性的裸露镜头,整体上格调低俗,不符合《电影审查规定》的标准。
    
    影片片名须按电影局多次要求重新选择。
    
    影片须在参照附件认真修改后,重新报请审查。
    
    附:《影片<鬼子来了>与批准立项剧本主要不同之外》
    
    《影片<鬼子来了>与批准立项剧本主要不同之外》
    
    一, 擅自修改、增加情节导致影片基本立意出现严重偏差:
    
    1,剧本第7至8页,原文学剧本中众村民审日本兵花屋及汉奸
    董汉臣时,并未表现出恐惧,喝斥他们:"要闹歪,没你
    香饽饽吃,","掺假可整出你的黄来"等。而影片却表
    现村民一开始就惧怕他们。并增加第240镜五舅老爷台词:
    "我看你们也都是孩子",将中国百姓表现得愚昧无知、
    敌我不分。
    
    2,对给鬼子吃细粮的情节,在文学剧本阶段,电影局始终坚持
    删掉,但影片不仅未删,却反复渲染马大三向二拨子娘借米
    那,约定借一还八,从村民还热热闹闹给日本兵和汉奸包饺
    子。客观上表现了战争时期的中国百姓在生活极度困难之
    时,并主动关心日兵和汉奸,严重违背了历史。
    
  3,第1027镜;影片较之文学剧本增加了二拨子娘台词:"日本子来咱们村都八年了,八年了咋的,他八年了他敢动我一根汗毛?我行的正,走的端,我走到哪他都得高看我一眼。"
    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烧杀抢掠八年,犯下滔天罪行,影片却借
    二拨子娘之口说日军对自己秋毫无犯,美化了日本侵略者。
    
    4,第472镜至496镜,影片较之原剧本增加了日兵花屋想象马大
    三带乡亲们冲过来的一段,并将马大三和乡亲们设计成日本
    武士的样子。在抗战大背景下,日兵花屋最惧怕的应是抗日
    队伍,是八路军、游击队,马大三和乡亲被设计成日本武士
    的情节不仅虚假,也丑化了中国人。
    
    5,第877镜至893镜,第918镜至931镜,第941镜至947镜,
    第954镜至959镜,影片较之原剧本增加了村民以为马大三杀
    了鬼子,都不理他,甚至鱼儿也躲着他,使马大三神经受刺
    激的情节。表现了中国众多百姓对日军没有应有的仇恨,以
    至敌我不分、愚昧麻木。
    
    6,1002镜至1069镜;影片较之原剧本增加了小孩学日本语造成
    危险之后,众村民向马大三发火,一个个争着让他杀了自
    己,并把头放到了桌子上的情节;鱼二跟村民说:"让他杀
    人,那不是让我怀鬼胎吗……看看这两天,你们谁搭理他
    了……不杀人,逼我们杀人,杀了人,又不搭理我们,见了
    马大三跟见了鬼似的,人没死,冲我们又弄这个……"表现
    了中国百姓不仅不敢抗敌,而且对侵略者充满奴性和恐惧,
    对自己人只会窝里斗,互相猜忌。
    
    7,剧本第34页:原剧本中一刀刘讲自己杀人技巧时,说的是
    杀偷情的太监,而影片第1177镜至1199镜,改成了一刀刘
    杀的是"慈禧身边的八大臣","百日维新之主谭嗣
    同",不仅赋予了新的政治内涵,并对砍头技巧加以自豪
    的渲染,结果杀日本兵时却遭失败,感叹"英名一世,毁
    于一旦",最后狼狈逃走。给人以千百年来中国人只会举
    起屠刀杀自己人,却不敢抵御外侮的隐喻。
    
    8,剧本第39页,大家商量送鬼子回去一场,原文学剧本中描写
    日军到了村中,将大米洒成一圈,将百姓圈住,逼百姓吃
    饭,吃不下的还按住头往嘴里塞,日军队长讲话时,百姓们
    都不理他。而影片第1763镜至1871镜,将这场戏改为联欢,
    并大力渲染,一起喝酒唱歌,百姓们感激不尽,日军与村民
    亲如兄弟,并有"今儿我高兴,不单是冲这几车粮食,主要
    是冲皇军给了我们面子"等台词,这是对剧本立意的重大改
    动,从根本上悖离了主题。
    
    10,剧本第47页至49页;屠杀村民场面,原文学剧本中有百姓
    终于醒悟,奋起反抗的描写,如二拨端起钢盔砸向日本
    兵,二拨子娘脱下鞋打鬼子,并喊道:"别傻了,抄家伙
    拼吧"。但影片第1872镜至2073镜,百姓们至死也未与鬼
    子拼斗,面对屠杀基本是束手待毙,任人宰割。
    
    11,影片中唯一一个敢于痛骂和反抗日本侵略者的人还是招村
    民讨嫌的疯子。
    
    12,影片较之文学剧本增加了国民党将领召集百姓聚会的场
    面,他公开处死汉奸,发表受降讲话,在讲话中说:
    "只有国军才是投降日军唯一合法的接收者。"并借日本
    人之手杀死马大三。而这一切颠倒事实的行为,却得到
    了围观百姓的呼应,严重歪曲了历史,没有达到批判和
    讽刺国民党的效果。
    
    13,影片中有两个唱小曲的人物,共出场三次,原文学剧本中
    无此描写。镜头第1099"皇军来到咱家乡,共建大东亚共
    荣圈,皇军来了救苦救难……"这样的台词也是增加
    的。这是典型的愚昧、麻木、亡国奴的形象。
    
    14,疯老七骂大三与鱼儿的话和骂日本鬼子的话内容相同,十
    分不妥。
    
    15,片中多处借日本人之口辱骂中国人为"支那猪",严重损
    害中国的形象。
    
    二,剧本批复中曾提出修改意见,但影片未改之处:
    
    1,剧本第2页:野野村变完把戏之后将糖装回兜里,以表现
    日军在捉弄孩子。现影片第24镜头,不仅给了糖,而且还
    几次表现中国孩子追在日军后边要糖吃。
    
    2,剧本第2页:马大三与鱼儿在床上剧烈的喘息声、鱼儿裸
    体镜头原文学剧本已经将其删除。影片第28至41镜不仅未
    予删除,还增加了台词:"让我看看。""看啥呀,快
    点的,别歇着。" 这段床上戏时间长,画面、声音效果
    强烈,给人造成强烈的不良的感官刺激。
    
    3,剧本第40页:毛驴发情一场,原文学剧本中已改为毛驴钻
    入鬼子粮仓。现影片第1590镜至1606镜,未做修改。此情
    节格调低俗、无聊。
    
    4,原文学剧本中已将绝大多数脏话删改,但影片中比比皆
    是,每个人物都在骂脏话。
    
    5,影片中频繁吹奏日本军歌,为日本军国主义扬威造势,会
    严重刺伤中国人民的感情。

道听途说:央视新址大火扯出贪腐

 
最新一期《财经》杂志昨天遭中宣部下令回收,原因是其中报道了中央电视台新楼火灾调查过程中牵涉的央视高层贪腐问题。对此,本台驻上海特约记者曹国星报道说:
 
这篇由报道由财经杂志两位记者署名,称央视新楼火灾后,检、警对责任的调查并不止于渎职侵权,还延展至央视新址工程的经济问题。
 
对火灾有直接责任的央视新址筹建办主任徐威被刑事拘留后,交待了诸多问题,涉及央视新址建设诸项工程招投标经济问题,其中,涉及了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央视新址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报道说,元宵夜的烟花不仅是火灾元凶,亦是经济问题调查的主要突破口。引发火灾的烟花是由央视内部人控制的大新恒太采购而来,徐威则直接收取回扣8万元。
 
而大新恒太最早是由央视为新址建设专门成立的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公司出资500万成立,后被几位央视中层"私有化"。并承揽了央视新址建设所需的设备、软件、系统设计、系统集成等,成立三年以来,至少经营了与央视新址工程有关的七宗业务,标的总金额过亿。
 
坊间还有传言称,大新恒太的几位股东如赵军,赵序霞,可能是台长赵化勇的家属,不过目前未能查证,61岁的赵化勇本应在2008年正常退休。
 
央视新楼由在2001年,原国家计委批复,总投资76.66亿元;其中央视自有资金55.17亿元,银行贷款21.49亿元。此后,央视新址建设工期一延再延,项目资金也一再上涨。
 
至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的批文增加资金至78.91亿元。至今,央视新址工程的建设投资已达120余亿元,另有70多亿元新设备费用,总投资200亿。

报道称,国家审计署2009年专项计划中,将包括对中央电视台管理层的离任审计,并将审计央视新址工程。

今天上午,这篇名为《央视大火"烧出"工程腐败,审计署介入》的调查报道在财经杂志网站上挂了五个小时后,被中宣部下令删除。
 
同时,部分还未送到订户手中的杂志也被要求回收。零售市场还可以看到这期杂志,但有很多订户反映没收到这期杂志。不过,正在北京的两会代表已经收到了记者派送的这期杂志。

央视大火"烧出"工程腐败,审计署介入

元宵夜的火灾,亦使公司化运作和新址建设中的"黑洞"端倪渐显

《财经》记者 欧阳洪亮 罗昌平

央视新台址建设公司化运作简图
在中央电视台新台址(下称央视新址)大火发生半月之后,指向渎职侵权的调查已获新的突破,共约20名涉案嫌犯被北京市公安局采取措施。

2009年2月9日晚8时20分左右,农历元宵之夜,央视新址因其工作人员擅自雇用烟花公司违规燃放A类烟花,导致北配楼起火并持续近六个小时。事故导致一死七伤(参见《财经》2009年第4期"追问央视新址大火")。

案发当夜22时许,央视副总工程师、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下称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即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呼家楼派出所带走,监控在一家宾馆。相继被查的还有现场三名央视新址办工作人员,以及负责现场燃放礼花的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制造公司的八名员工。上述12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成为第一批被刑事拘留者。

2月19日,北京警方再刑拘五名涉案嫌犯。其中包括运输烟花爆竹的司机,以及帮助联系现场燃放公司的中间人等。

北京市警方、检方的调查并不止于渎职侵权,还延展至央视新址工程的经济问题。《财经》记者从多个渠道获知,承揽央视新址工程B标段(即北配楼)的北京城建集团一名项目负责人受到办案部门调查;中央电视台排名第五的副台长、央视新址园区法定代表人李晓明亦被调查。

《财经》记者调查确证,上述约20名被调查人员中,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新址办综合业务处副处长邓炯慧、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大新恒太)董事长沙鹏,均已聘请辩护律师。沙鹏同时也有央视员工身份,围绕其名下公司在央视新址工程中的大宗业务,成为调查机关线索突破的关键所在。

徐威身后

据《财经》记者从接近办案的人士处获悉,徐威在被刑事拘留后,交待了诸多问题,已经超越简单的火灾渎职行为。据透露,徐威交待的问题涉及央视新址建设诸项工程招投标经济问题,"徐威之后还有谁,尚未可知"。

中央电视台现任台长赵化勇1999年2月主政央视以来,中央电视台经营业务向公司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央视新址建设亦以公司化模式进行。2008年2月,赵化勇曾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会议报告中称,2003年正式启动的新址建设工程,经过五年奋战,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

一年后的此番大火,则使公司化运作和新址建设中的"黑洞"端倪渐显。

根据现行体制,隶属国家广电总局的中央电视台,为副部级事业单位。其最高决策机构为央视党组,下设行政、采编、经营、技术四个委员会。在行政委员会之下,2001年3月新设立央视新址筹建办,由央视副台长李晓明任法定代表人,副总工程师、技术管理办公室主任徐威兼任主任,负责新址建设筹备。2005年获得广电总局批文后,新址办正式成立,徐威开始全面负责央视新址建设。

对应于此,2003年,央视与北京市第一家专门从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企业——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成立了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央视国金),对央视新址建设实行公司化运作,由徐威任法定代表人。徐威得以掌控央视200亿元新址建设资金的运作。

地处北京CBD核心区域的央视新址园区,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内含位于园区西南侧的CCTV主楼、西北侧的TVCC电视文化中心(即起火的北配楼,含文华东方酒店)、东北角的能源服务中心。早在2001年,原国家计委"[2001]2795"号文批复,央视新址工程项目获准立项,总投资76.66亿元;其中央视自有资金55.17亿元,银行贷款21.49亿元。

此后,央视新址建设工期一延再延,项目资金也一再上涨。至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的批文增加资金至78.91亿元。至今,央视新址工程的建设投资已达120余亿元, 另有70多亿元新设备费用。据悉,央视搬迁新址将全部使用新设备,原设备将留原址备用。

在担任新址办主任之前,徐威在央视任职近20年,一直为技术人员,曾多次参加央视的大型宣传节目和重大报道活动的技术方案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自2000年12月起任技术管理办主任。

为何新址建设没有让基建处或者后勤部门主抓,而让一个技术负责人牵头?熟知内情的央视内部人员称,原因之一可能是徐威与央视副台长、央视新址园区法定代表人李晓明是大学同学,关系密切。

在周围人的印象中,徐威为人灵活而豪爽义气。其中学同学忆述:"每次同学聚会,都是徐威为大家埋单。"在同学眼里,徐威当年在班上并不起眼,但毕业后混最好。

《财经》记者获悉,2月9日央视大火当晚,李晓明即被办案部门传讯,旋即回家。第二天,李再度被传讯。接近李晓明的人表示,火灾后,副台长李晓明接受了办案部门调查,但并未被控制,2月24日,依旧见到李晓明在台里上班。

烟花牵出关联公司

元宵夜的烟花不仅是火灾元凶,亦是经济问题调查的主要突破口。

从2007年开始,央视连续三年安排在新址园区燃放烟花,其中2007年放了价值约30万元的烟花,2008年放了约50万元的烟花。此次引起大火的烟花燃放号称100万元,据央视内部人士透露,实际价值约35万元。

据《财经》记者从业内了解,烟花行业回扣高达30%。经销商获利丰厚。

接近案件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央视新址办多次燃放的烟花,均采购自浏阳三湘公司。初步调查,仅此批烟花,徐威即从三湘公司获得约8万元现金回扣。这成为徐威涉嫌经济问题的直接突破口。

进一步调查发现,央视新址办采购此批700余发烟花,全由大新恒太走账。火灾发生当晚,大新恒太董事长沙鹏被控制,接着被刑事拘留。

大新恒太业务主要为针对央视新址建设提供设备、软件、系统设计、系统集成等。大新恒太成立于2006年1月,500万元注册资本由央视国金全资注入,徐威为该公司第一任法定代表人。自此之后,大新恒太走上了一条由内部人控制的"私有化"之路。

2006年4月12日,央视国金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影响传媒有限公司。影响传媒有限公司亦长期依托于央视承揽广告、咨询和培训业务。

不过,在成功中标央视的多哈亚运会转播设备采购项目、"专用采编四(SATA)"项目两笔业务后,影响传媒有限公司即从大新恒太全身退出,将股权转让给李�、赵军、沙鹏、沈旭、赵序霞五名自然人。

《财经》记者查证,李�又名李明桦,系沙鹏女友,现任央视国金财务部副经理、央视文化中心财务总监,为徐威下属;赵军、沙鹏亦为央视新址办员工,五人均与徐威关系亲密。

此后的2007年,大新恒太公司的股东变动频繁。当年7月9日,沈旭、赵序霞退出,黄丽芳进入;11月17日,北京亚细亚智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大新恒太注资500万元,使后者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2007年11月23日至今,李�、黄丽芳、亚细亚公司退出。此后,该公司股权再未发生变化,1000万元注册资本由五名自然人分持,其中,罗凤娇330万元、赵军310万元、沙鹏180万元、李小冬150万元、赵序霞30万元。

上述人员中,赵军、赵序霞两人均为央视新址办员工,且在关键部门任职;其中,赵序霞系徐威在电视技术设备和软件工程方面多年合作的伙伴,在新址开始建设后,调入新址办。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大新恒太成立三年以来,至少经营了与央视新址工程有关的七宗业务,标的总金额过亿元。如2007年,仅在央视新址工程,即承揽了弱电工程B标段及A标段服务楼弱电网络系统设备材料供应项目、基础应用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项目;2008年,又获得奥运节目光传输设备, 以及新址工程中的B标段酒店客房AV系统设备材料招标项目;等等。

微妙的"责任分担"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徐威、沙鹏被刑拘后,央视有关方面即为两名当事人聘请了代理律师。

其中,徐威的律师在接手此案之后,曾就责任归属提出三点法律意见:一是此工程是否交付,若未交付,施工方是否承担责任;二是当夜燃放烟花,是徐威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三是烟花公司在A类烟花的运输与燃放过程中是否担责。

接近案件调查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目前如何鉴定这三方的责任,专家组仍存在争议。据初步核查结果,徐威的行为显然是单位行为。当晚烟花燃放时,央视安排了四台专业摄像机,"现场录制焰火中的央视新址,以备存档今后用于电视节目中"。

上述人士介绍,目前偏向于业主单位央视负主要责任,施工方、烟花公司负不同程度的次要责任。

湖南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目前被刑拘的员工共九人,为所涉当事各方身陷最深者。2月17日上午,三湘烟花公司董事长戴剑虹在电话中告诉《财经》记者:"北京市公安局已派人来公司,正在调查此事。"

据新华社报道中引述的北京警方人士的话称,在新近五名被拘留人员中,包括运输烟花爆竹的司机、帮助司机躲避警方检查绕行小路的带路人,以及帮助联系现场燃放公司的中间人等。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对烟花爆竹实行专营制度,单位和个人必须从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私自从外省市购买烟花爆竹被明令禁止。非但如此,北京市还规定,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公安机关的运输许可,否则不得运输。

不过,针对三湘烟花公司的责任,各界说法不一。徐威的辩护律师认为,烟花公司应该承担运输和燃放A类烟花的申报责任;但反对的声音认为,三湘烟花公司受雇于央视新址办,后者才是直接的责任方。

随着施工方北京城建集团一名项目负责人被调查,此案又已引起对工程建设与实施的关注。

2月13日,央视召开高层会议,通报了火灾现场勘察的初步结果:央视新址北配楼着火后,燃烧主要集中在钛合金下面的保温层,具有表皮过火的特点。大楼保温层使用的材料是国家推荐使用的新型节能保温材料,这种材料燃烧后过火极快,因此瞬间从北配楼顶部蔓延到整个大楼,这次火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筑物过火燃烧最快的一例。

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骆原告诉记者,火灾蔓延如此之快,与建筑材料、建筑物高度都有直接关系。

据北京市消防局提供的资料,起火的电视文化中心共30层,高159米,建筑面积10364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立面装修材料南北侧为玻璃幕墙,东西立面为钛锌板,外墙保温材料为挤塑板等。

由此看来,此次大火虽为"人祸",但大楼防火不达标的保温材料"挤塑板"亦是"帮凶"。此次失火的央视新址B标段,其幕墙工程由中山盛兴股份公司承建。2005年11月21日下午,央视和中山盛兴关于北配楼幕墙工程签约仪式在北京建国门外长富宫饭店举行,央视副台长李晓明亲自出席签约仪式。

中山盛兴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冯国敏对《财经》记者表示,有关幕墙防火材料是否达标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经在进行调查,目前不方便表态。《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防火审核意见书》显示,北京市消防局曾对央视新址共提出26条消防整改措施,其中八条涉及北配楼,如"地上14层采用扩大防烟前室代替避难层","5层、27层、28层厨房所用的燃气管道要从地下一层进线处穿越防火分区"等,均不符合防火规范。可见,施工方在消防方面的疏忽,以及元宵之夜未劝阻业主方燃放烟花,也存在责任。

善后之局

而今,火后的央视新址北配楼仍被封锁,一侧的三环路边,常有人驻足留影。其是拆是修,为人们所关注。

2月13日,央视召开高层会议内部通报称,专家组认为,北配楼过火后,由外墙往里损失逐渐减轻,越往外损失越严重。大楼朝南、朝北方向的窗户玻璃没有破碎,室内的物品基本完好。玻璃破碎的房间大都只在窗户附近有火烧情况。"初步判断,大楼主体结构基本没有问题,挂幕墙的金属网架整体也基本完好,钢筋混凝土结构没有受到损伤,承载屋顶的桁架没有发生明显变形,但个别部位需要修补。"

然而,央视此次会议所述的"专家组",邀请的是建筑专家。他们初步形成的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亦未获得建设、消防主管部门的认同。

据《财经》记者了解,建设部、北京市消防局的联合调查组,国家安监总局的独立专家局,仍在进行勘察工作,目前均未正式发表调查结论。一位建筑装饰专家对《财经》记者表示,他对央视内部通报持谨慎态度,认为其中某些细节难以置信,比如"大楼朝南、朝北方向的窗户玻璃没有破碎的,室内的物品基本完好",是"基本不可能的"。

接近调查组的一位人士称,一名受央视邀请现场勘察的建筑专家口头表达了两条意见:长达六小时的高温燃烧导致结构强度大大下降,受力状况明显改变,安全隐患很大;作为全球瞩目的中国标志性建筑,加之处于华北地震带和北京中央商务区,不容许再次发生任何意外。

"烧了五六个小时,楼的主体结构也差不多了。"参与北配楼前期设计的建筑师吴朝辉说。

另一位主张拆除大楼的建筑专家告诉《财经》记者,如果不拆除,修补的资金远比拆除的少。但对未来的央视接任者来说,不拆除,可能意味要时刻应对一个"定时炸弹"。

大火和徐威被拘,亦使得央视电视文化中心面临着善后之局。

失火的央视电视文化中心(TVCC),由央视所属的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于2007年4月共同出资组建,是新址建设工程以及中央电视台媒体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至失火时,电视文化中心已完成投资20多亿元;2009年年前,央视资产登记时,核定为30亿元。

电视文化中心核心产业为央视华汇时代剧院和文华东方酒店。文华东方酒店拥有241间豪华客房及高档配套设施,原计划酒店于2008年中开业,但一直拖延到2009年火灾被烧毁,依旧没有开业。大火过后,酒店开业将无限期后延。

央视华汇时代剧院在2008年完工开始承揽演出业务,作为开幕大戏的《陪我看电视》已经签约并进行广告宣传,原计划于2009年3月18日上演,演出票都已经售出。火灾后,必须临时终止演出更换场地,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将面临系列合同纠纷。

2月13日,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主持召开的央视高层会议决定,央视新址主体大楼的搬迁计划不变,仍在今年国庆节前后陆续进行。

央视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61岁的赵化勇本应在2008年正常退休。火灾发生之后,赵化勇全力投入善后事宜,中央电视台日常工作由第一副台长张长明全权负责。

据悉,国家审计署2009年专项计划中,将包括对中央电视台管理层的离任审计,并延伸审计央视新址工程。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故事新编-卧槽泥马

http://www.wenyunchao.com/?p=10089

"卧槽泥马"有新解

上海的《解放日报》2月23日刊出一篇文章"'卧槽'是怎么回事",给网络新词"卧槽泥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解释。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段凡在回答什么是"卧槽"时称:"'卧槽泥马'出自《战国策》,形容虚有其表、窃居名位者,即使有相应的地位,其能力也不足以胜任,等同于烂泥扶不上墙。"而知名网友宋石男撰文认为,"卧槽泥马"出自《战国策》纯属扯淡,《战国策》中没有任何与"卧槽泥马"相关的语句。宋石男考证发现,"卧槽泥马"出自《战国策》起于网络,属恶搞者杜撰:"《战国策.楚策四》――伯乐多良马,其有邻亚犁,曾与人言:'我亦善识马,有一骏马,伯乐不及'。人皆疑,欲观之。亚犁恐,乃以草泥置一卧马于槽中。众人视之笑其蠢,皆曰:'此何良驹,卧槽泥马尔'。" 宋石男认为:"察其文字、文气,显非《战国策》之古朴。"宋石男猜测,"杜撰'卧槽泥马'典故的今人,很可能是因为《战国策・楚四》中有这么一段言马故事,遂将杜撰之典安排于此。"

翻墙有术

新闻代理

新闻代理(随时更新, 可访问牛博.博讯.BBC.德国之声.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等新闻网站)

长期网址: (请收藏) https://twitter.com/newscn

GAppProxy

昨天试了一下GAppProxy,发现真是挺好用,有兴趣的不妨试试。与常见的HTTP Proxy不同,GAppProxy运行在Google App Engine上,不需要专门的服务器,这是最大优势,速度与VPN相当。详细的安装过程可以参考这个教程《用Google App Engine做个人代理服务器 第二版》,或是《GAppProxy我流傻瓜指南 》,一步一步照着做,很容易成功。

要注意的是,在启动GUI后,勾选"Use FetchServet",后面填"http://帐号.appspot.com/fetch.py",而不是"http://帐 号.appspot.com/fetchserver/fetch.py"。我原来以为是带目录上传的,在这个环节折腾了半天。另,注册帐号时手机号前加 "+86",形如"+8613800138000"。

启动GUI后,要把浏览器的代理设置成"127.0.0.1:8000",其他的都不用动。

另一篇:

来源:xyan's blog

感谢Penny和"天水浪客"等网友提供的信息,现在给不愿意做复杂设置的朋友,推荐一个傻瓜整合版: tor-browser。

本地下载 tor-browser-1.1.8_zh-CN.exe

开发者将tor和firefox整合在一起了,省去了单独设置的步骤,比较适合对教程比较头疼的朋友。解压即能运行,不必安装。双击自动开启Tor,并随之启动firefox。

以Penny的留言赠送给大家: 只是希望更多的人发现互联网是通向自由之路,是"人类从树上下到地上以来遇到最美好的苹果"的同时,不会因为一墙之隔而望路兴叹。推开这扇门,穿过这堵墙,若无其事的踏上自由之路吧。

(这个傻瓜整合版tor-browser的更多信息:torproject官方网站 ,不过要翻墙出去才能看见:-)

(其他软件包: 根据Penny整理的"Firefox+Tor 快速安装指南" )

(翻墙技术介绍: 枪旗工作室:Tor代理全套解决方案 ,不过要翻墙出去才能看见:-)

(其他相关留言: 什么牌子的鞋子?)

在台湾宪法学年会上的讲话

在台湾宪法学年会上的讲话  

● 马英九    

马英九2008年底出席「中华民国宪法学会」年度会员大会,除颁发奖状给2008模拟宪法法庭辩论比赛暨宪法论文徵选比赛得奖人外,并针对宪政改革、总统在宪法中的职权分际、两岸关系暨集会游行法与宪法人权等议题发表重要谈话,全文如下: ( http://www.tecn.cn )
     
今天非常荣幸应邀参加「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的会员大会,一方面是以总统身分应邀出席,另方面我也担任多年的常务理事,虽不常参加学术活动,但不论担任何种职务都努力保护宪法尊严。「中华民国宪法学会」是宪法学界重要的组织之一,刚才颁奖看到这么多年轻的宪法学者与学生,愿就宪法内涵与精神及其他行政措施或法律是否违宪的议题戮力以赴,进行研究,个人感到十分欣慰。 ( http://www.tecn.cn )
    

中华民国建国97年,行宪已达60年,尽管时间不短,但行宪后国家遭逢重大变故,国民大会于第二年即制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实施戒严,导致中央民意代表无法定期改选、省及直辖市首长无法民选,因此有相当长时间宪政运作处于不正常状态。民国76年解除戒严,直至民国80年开始修宪,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同时进行第1次修宪,之后历经7次修改,使国家宪政回归常态。在此过程中,非常感谢历任大法官在释宪时用心维护宪法精神,让宪法在实施过程中,解决许多民众所关切的各项议题。 ( http://www.tecn.cn )
    

刚才主持人也提到,个人对大法官释宪非常关心,其中包括392及419号解释,都曾参与相关的研究与规划,319号解释我还亲自出席,进行两次言词辩论,所以说对于宪法的发展,我一直非常关心。 ( http://www.tecn.cn )
    

台湾尽管行宪60年,但早期宪法实施并未完全落实,完全落实是近10年的事。台湾的民主包括国会改组、总统民选、许多违宪法律被宣告删除或修正,都代表台湾已进入了不同的时代。今年3月22日总统大选结束,美国布希总统在贺电中提到「台湾是亚洲与世界民主的灯塔」,当时我内心非常感动,因为这是中华民族以及全世界华人迈向宪政民主的重要里程碑。 ( http://www.tecn.cn )
    

今天希望就四项议题表达个人的看法:第一、要不要进行宪政改造;第二、总统在宪法中角色的分际;第三、两岸关系与互不否认;第四、集会游行与宪法人权。 ( http://www.tecn.cn )
    

首先有关宪改的问题,我在去年7月15日竞选时在梨山发表政治改革宣言时提及,现行宪法并不完美,但也不是不能修订,在过去17年已修改7次,最后一次是 3年前,将立法委员席次减半、采取单一选区两票制,实施至今不到3年,立委改选不满1年,因此,现阶段遵宪、行宪应重于修宪。尤其是中央政府体制需要一段时间充分运作,才能有效观察应兴应革之处,因此个人提出上任后两年为观察时间,并在两年后根据运作情况与主流民意决定是否成立相关小组,就宪法修正问题广泛交换意见。 ( http://www.tecn.cn )
    

其次是,在宪法三权体制下,总统职权行使应有的分际问题。一般而言,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被称为「双首长制」或「半总统制」,最近中研院政治学筹备处曾召开有关「半总统制」研讨会,世界各国的与会学者专家也到总统府来与我交换意见。有趣的是,他们研究这么多年,还是问我跟行政院长如何分工?这当然是全世界采行双首长制国家所共同面对的问题,而在就任初期,我也提出第一线与第二线的问题,受到许多讨论与批评。 ( http://www.tecn.cn )
    

依据双首长制的精神,我是直选产生,面对人民,我当然是站在第一线,但宪法规定行政部门需面对立法院,则我当然是站在第二线,并不是个人高不高兴的问题,而是根据民主政治与宪法的规定。宪法第387号解释,特别提到「民意政治」与「责任政治」是民主政治的精神。该号解释是有关行政院长于立委改选后是否提出辞职的问题。 ( http://www.tecn.cn )
    

我说我站在第一线,是因为我是直选产生,做了许多政见的承诺,而民众投票给我,应该是支持并关心我会不会实现这些承诺,所以基于「责任政治」与「民意政治」的伦理,我必须站在第一线去实现这些承诺。此外,宪法也规定,行政院是全国最高行政机关,对立法院负责,所以政府的日常工作,例如行政院会我不出席,而是指派副秘书长或局长列席,因此日常政务是由行政院推动,到立法院报告或备询,则是行政院长的职责,这点是非常清楚的。因此,总统与行政院长都是首长,都能对国家政务表达意见与关心,但在行使过程中必须有所分工。 ( http://www.tecn.cn )
    

此外,「政党政治」在双首长制国家非常重要。过去所提到的政党,都是指人民不分种族、性别、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或是法官超出党派独立审判,但正式提到政党,则是80年修宪后,把政党的解散纳入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是第一次政党以现代政党的身分制宪,并取得准宪法机关的角色,因此现在不避讳谈政党在政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而在双首长制中,党政一定要有分际,但党政也不可能分离,如何分工合作使得双首长制运作更为顺畅,是所有双首长制国家所面对的重要课题。因此,这段时间我也非常努力做好与政党的关系,让政党能在双首长制中扮演建设性的角色。 ( http://www.tecn.cn )
    

第三,有关两岸关系。两个礼拜前大陆海协会会长来访引起许多争议。我必须强调,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存在已超过97年,这一点无可置疑,没有任何人可以减损这个地位。台湾已经完全民主化,选自己的总统、国会、管理自己的事务,所以如台湾的前途等议题,当然要由全台湾2300万人来决定。 ( http://www.tecn.cn )
    

至于要如何定位两岸关系,相信在座有少数人在十多年前曾协助订定宪法增修条文处理两岸关系,在增修条文第11条中规定,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项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这是因为国家遭逢重大变故,在宪法规定的国土上出现另外一个统治当局,因此宪法必须做调整,才能有效执行法律,后来制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全名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很清楚区分主权与统治权,台湾地区的定义是「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中华民国统治权所及的其他地区」,大陆地区的定义是「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 ( http://www.tecn.cn )
    

在场许多留学德国的人都知道,德国人对类似问题也花费许多精神去处理。60年代社会党的布朗德主张东进政策与东德和解,导致1972年双方签订「基础关系协定」,对双方领土相互承认,但对主权则采取统治高权的做法,双方相互承认对方的统治高权,以台湾来说,就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中的统治权,德国同样的将主权与统治权加以区分,用此方式来解决法律上与政治上的困扰,在「基础关系协定」签订后,两德分别加入联合国,在国际间互不代表对方。但这期间也有宪法背景,两德当年都在1949年制宪,时间相隔很近,没有一个是以全德国作为制宪的基础,与中华民国不一样,我们在制宪时内战尚未发生,中华民国政府仍然统治中国大陆。 ( http://www.tecn.cn )
    

综上可见,此一类型态的国家要处理这些事务并非易事。而台湾现在所采取的方式及定位,是从民国80年制定迄今17年,其中经历了3位总统、2次政党轮替都没有任何改变,「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了10次也都没有改变,所以实际上是我们在法律上的基本定位。此一定位,也符合我长期以来所主张的两岸交往必须「对等」与「尊严」,同时与「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原则也不冲突。 ( http://www.tecn.cn )
    

过去在终止动员戡乱时期,海峡两岸不但相互不承认,而且是相互否认。大家都记得早期台湾称大陆为「匪帮」或「**」,对方称我为「蒋帮」,当时是相互否认的年代。1996年当时的李前总统任内,统一规定称大陆为「中共当局」或「大陆当局」,双方在实际上进入一种相互不否认的阶段,也唯有用「互不否认」的原则,才能让两岸进行必要的和解,才能真正进行促进和平与繁荣的互动。所以我在海协会会长来台前,把这次活动定位为「正视现实,互不否认,为民兴利,两岸和平」,没有这样一个框架,两岸将来运作会非常困难。 ( http://www.tecn.cn )
    

记得在尚未终止动员戡乱时,执行走私查缉非常困难,因为惩治走私条例规定是由国外进口,但由福建走私来的私枭表示,不是要货畅其流吗?因此福建到台湾的货物怎么算走私呢?之后特别将该法第11条加上「之一」,才能让走私行为变成违法。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一套新的法制,这也是刚才所说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制订的背景。目前的法律让政府在治权所及的区域执行法律,而在治权所不及的地区,刑事法律比照刑法总则规定,而民事法律则比照涉外民事的相关原则处理,因此两岸关系条例由29至41条对于婚姻、收养及契约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 http://www.tecn.cn )
    

最后要谈的是集会游行与宪法的问题,各位都知道集会游行法也是在70年代那一波大改革所完成,尤其是在民国76年解除戒严以后,民国77年制订集会游行法。当初制订的时候,因为解严才刚开始,大家对于社会秩序的关切比较深刻,所以管制比较严格,因此在民国80年代就有人提请释宪,大法官也作成了445号的解释,把认为违宪的部份通通改掉了,包括警察在审查时不能审查集会游行的内容,只能审查时间地点,也就是只能审查方式,不能审查内容,如果审查内容,就构成对于表现自由的侵犯,等于超过了宪法第23条的必要性。但是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集会游行法采取的是许可制,但把它定位为准则主义的许可制,简单讲就是严格许可制,因为该法第11条规定了原则许可,例外不许可,但是大法官也认为例外不许可的理由太不具体,希望把它改成有明显的事实,譬如一个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所讲的「明显而有立即的危险」,才能够不许可。正因如此,在过去21年时间,集会游行法不许可的比例大概是百分之0.23左右,但有百分之99.7 均许可了。 ( http://www.tecn.cn )
    

今天谈这个问题还有一个背景,我担任台北市长时曾遇过几次大型的游行,因此深刻感觉哪些条文与保障人权有关,哪些条文跟维持秩序有关,同时也深刻感觉到集会游行法第26条有关比例原则的规定,非常重要。我的感觉是,不管采取那个制度,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警民合作与高度自制的观念及期待。各位都知道大法官在 445号解释提到,集会游行在全世界有非审制、报备制跟许可制,非审制是事后的,报备制是德国目前所采行的,不但是事前而且全部要报备,不但是强制的而且警察也保留了禁止之权,所以在实务上它与我们现在采取的严格许可及例外不许可,在宽延方面相距不大,可是为什么我当了八年台北市长,处理过大大小小十几次大型游行,还是主张应该采取报备制呢?主要因为它可以减少警察做行政处分的需求,同时也能够让外界更了解、更愿意去建立我刚才所说的警民合作与高度自制。 ( http://www.tecn.cn )
    

民主政治不是暴民政治,它必须是一种有组织、有纪律的民主,同样的自由与权利的行使过程中也要有责任,而群众活动是一种隐责性很高的活动,在人群根本无法找出丢石头与汽油弹的人,在此情况下,让维持秩序的单位有若干权限,大法官并不认为有违反宪法第23条的范围,这也是为何445号解释对某一些大家认为好像有问题的条文,大法官并未认为违宪,包括禁制区,德国的游行法也有类似规定。而对警察可以解散集会游行、采取刑责,大法官也认为并不违宪,当然大法官不认为违宪的,立法机关要修也不是不可以,因此这些条文都可以讨论,现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已经准备在这个月内召开公听会,邀请在自由广场静坐的学生参加。 ( http://www.tecn.cn )
    

我刚才讲,个人支持许可制改为报备制。但自从1106围城游行后,社会的氛围对这点有很大保留,有好几个民意调查清楚显示,有2比1反对改制,这也是我一直强调的,关键不在「报备」而是「暴力」,因为出现了暴力,所以使民众对改革转趋保守。当我们还是在野党时,我就赞成改为报备制,现在执政仍然赞成,我一路走来,始终如一,我不会因换了位置就换了脑袋,我赞成改,但在过程中作为一个民主社会的一份子,我愿意听不同的声音,如果有民众提出很强的理由认为该做某些调整,我觉得我们应该让立法院有充分讨论的空间。民主社会最可贵的地方就是尊重与包容多元,没有那一个人的意见可以主宰一切,所以我非常希望关心此一议题的人都以立法院作为舞台,共同检讨出一个适合台湾社会的集会游行法。 ( http://www.tecn.cn )
    

当然也有人主张废除集会游行法,就这个题目,制订法律基本上并未违宪,但我要跟各位报告,集会游行,集会是表现自由,游行也是,但是我必须指出,社会长期以来有一种误解,把集会游行与示威相提并论,示威隐含恐吓的味道,因为误解所以群众在上街时认为,没有示威似乎无法达到游行的效果,但不是这样的,游行与集会都是表现的自由,把意见表达出来争取大家的支持,以期在众多媒体之外,以这种方式来表达意见而已,并不是要去恐吓别人,更不能带着武器作势欲打,这是不可以的,若大家无法把道理弄清楚,认为一旦去游行就是要示威,去吓别人,这是很危险的。也因此社会上更多人不敢赞成改为报备制,所以我认为这个观念一定要改过来,我刚才也提到要警民合作与高度自制的道理,若无法办到,真的会让人民不放心。目前的统计百分之99以上的游行都许可的,因此希望大家能和衷共济,共同讨论出一个适合台湾社会的集游法。 ( http://www.tecn.cn )
    

我再次强调,我支持改制,希望能够减少不必要的干预,但一定要有共识,才能变成法律。过去我在担任台北市长期间,已将集游法操作到与报备制没差别了,操作到24小时都能集会游行,操作到要在市府楼下反马的都准,虽然他讲的我都不同意,但我仍然誓死保护他讲这些话的权利,这是政府应该要做的,而我也做到了。台北市的集会游行相较台湾其他地区更为自由,不会因某种形式或某一党派而不准,这是不可以的,时间、地点、方式可以讨论,但内容是不用讨论的。以上是我对宪改、总统角色分际、两岸关系定位及集会游行与宪法人权等四个问题的浅见。 ( http://www.tecn.cn )
    

我并非宪法专家,也没发表过论文,但有一点非常重要,520我宣誓就职,第一个承诺就是「余必遵守宪法」,所以我与大法官一样有义务维护宪法尊严、贯彻宪法精神。 ( http://www.tecn.cn )
    

最后,希望本会会务昌隆,各位工作顺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