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思想十诫

一、凡事不要抱绝对肯定的态度;
二、不要试图隐瞒证据,因为证据最终会被暴露;  
三、不要害怕思考,因为思考总能让人有所补益;  
四、有人与你意见相左时,应该用争论去说服他们,而不是用权威去征服,因为靠权威取得的胜利是虚幻而自欺欺人的;
五、不用盲目地崇拜任何权威,因为你总能找到相反的权威;  
六、不要用权力去压制你认为有害的意见,因为如果你采取压制,其实只说明你自己受到了这些意见的压制;  
七、不要为自己持独特看法而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现在所接受的常识都曾是独特看法;  
八、与其被动地同意别人的看法,不如理智地表示反对,因为如果你信自己的智慧,那么你的异议正表明了更多的赞同;
九、即使真相并不令人愉快,也一定要做到诚实,因为掩盖真相往往要费更大力气;  
十、不要嫉妒那些在蠢人的天堂里享受幸福的人,因为只有蠢人才以为那是幸福。
——伯特兰德.罗素——

2008年10月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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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如 、何抗 衡政府?(108

/冉云飞

 

首先你不必嘲笑我痴人说梦,农民哪有能力抗衡具有丰盛税收的任意处置权和拥有党派私产的强大军队的指挥权的政府?我也深知处在一个密封性能很好的黑大口袋中,处于马铃薯状态农民要抗衡政府,无非是以卵击石,其抗衡成功的概率无限趋近于零。但我抗衡政府,并非说反对政府而推翻之,换言之,抗衡不是抗击,更不是推翻。抗衡是一种利益博弈的方式,是任何个人与政府之间都可以运用的一种理性方式。抗之不是为了击而败之,而为了衡。衡者,平衡,亦即利益博弈的双赢乃至多赢,亦即找出理论和现实中能够加以改进的帕累托最优。

 

我是怎么想起农民应该抗衡这事来的呢?说来当然是由来已久,因为我是有十八年农村生活经历的农家子弟,其间的经历将来或许是回忆录中比较丰富的章节之一。但现在先按下这些远期的因素不表,且说最近政府将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欲进行农村土地改革。对改革,我们当然欢迎,但对其间的动机和效果,我们却不能不保持谨慎的观察态度。因为我们的政府是个强大到让你没有选择的强权政府,对这样的政府,他们出台的任何政策背后的自我逐益倾向,我们不能不用自己仅存的脑子(因为脑子已被糟糕的教育弄得有些残废了),以及历次吃亏乃至付出生命代价的经验,来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加以怀疑。我的理由简括如次:

 

一:政府不是全知全能的神祗。说自己"伟光正"是一种可耻的僭妄,把自己打扮成对世间一切全知全能的世俗神祗,冒充我们世俗生活的主宰,既是我们灾难的渊薮,也大多是政策制订的基点。对于这种灾难的渊薮,我们不能不警惕并加以反对。

 

二:政策制定没有制衡与论证,民众只有被动接受。政府出台的任何一项政策,没有恰当的政策制订程序,只有官僚加上利益同构的精英们策划于密室,便来个令行禁止。一些依附于政府的精英们将自己的一定优势,利用政府所赋予他的一定起草政策的权力,来扩大他们的傲慢。换言之,对农民真的需要什么,且什么东西最有保障,他们只需要想当然,以为自己是大善心,在做大善事。其实任何对他人的权利不尊重不了解的"善心"都是值得怀疑的。这就像没有权力制约的"为人民服务",只不过是善心表演,而实质是掠夺。

 

三:政策不是面包,不要派发。出台政策不仅程序不正当,而实质却是在派发后的抢夺。也就是,任何政策涉及利益相关者,都要利益相关者的足够参与,没有利益者相关的足够参与,单靠派发者的善心,是不可靠的。你认为你有善心,你给我派发面包,我必须接受而且感恩。抱歉,我不吃面包,在你看来类同山珍海味的面包,却是我的弃物;即令我吃面包,你知道我吃哪种面粉的面包?哪家烤的面包?哪种形状的面包?即令你知道我的一贯口味,如今我今天想换一个口味呢?即令你对我个人知之甚多,你能知道所有人需要的面包吗?如果说知道,那不仅狂妄,而且把自己打扮成刺探别人生活秘密的国安。可惜在胃口这一点上,要做到对所有民众的了解,你们无孔不入的秘密警察还差了一点。

 

四:要有足够的能力抵抗该政策尽可能产生的坏效果。是人都可能犯错,而逐利能力十分强大的政策,其出台任何政策的自利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先天决定了他在某种程度上的有意犯错。这犯错就是将政策制订得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民众。政府政策的制订在中国早已变成一种公然的"合法"掠夺,而不是真正授益予那些与该项利益密切相关的弱势群体。当我们对一项政策可能出现的坏效果,没有足够稳妥而符合更多的利益的预备方案的时候,我认为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仓促而有问题的。

 

五:对政策说不的权利。对政策说不,并不只是一种口头权利,而是与实质权益有关。假使说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充满资本强力和官商勾结强权的集约化,当然看上去特别有效率,但这效率是你的效率,却与我的利益无干。也就是说,要使土地改革包括自由自愿流转得以保障所有农民利益下来实现,商品的交换只有自愿而不被胁迫,于商品交换者才是有效率的,而不是那些官员看上去冠冕堂皇的效率,如果只是此种效率,那么这效率里就包含着对农民权利的无尽剥夺。

 

六:真正保护农民权益是农村改革的第一位。农民的权益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与保障,不管你的GDP增长得多么疯狂,那都是不可靠的。因为那GDP是官员为了政绩而制造出来,与农民何干?农民权益可以预见的增长,应该是土地自由自愿的流转买卖、使用,任何外力的强迫,无论是资本强力还是权力胁迫,都应该退出他们的利益保护圈。也就是说,哪怕我这块再小,你要搞集约化经营,我也有不同意的权利。即我在你集约化经营里的农庄有块类似于"钉子户"(我不同意此名,只是在描述上的借用)一样飞地,那怕我收益少,我也愿意,这是我的权利。再说清楚一点,就是我有拒绝你给我的所谓好处的权利,那种"逼民致富无罪"混帐口号,只是抢劫者巧妙的化妆,其逻辑不值一驳。

 

七:没有农会,没有利益代言人,农民权益无法保障。应该允许农民合理合法地成立自己的、为争取自己利益而形成的组织,没有联合的抗衡,单个马铃薯状态只有被宰割的命运。同理,农民人大代表特别是区乡县一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应该公开竞争,给农民选择的权利,让他们选出自己的权益维护者,来对区乡县这一政府的政策出台,加以制约制衡,实现利益博弈,从而使他们的利益得到合理合法的保障。否则,任何看上去派发出来的好政策,最终只变为政策制订者的私利。五十代的土改开始说得天花乱坠,最终却演变为1958年至1962年世界历史上空前的大人祸,无辜饿死人数已是世界纪录(乌克兰大饥荒与此相比绝对是小焉者也),殷鉴不远,我们不能不慎之又慎。

 

我赞同土地私有化改革,同时赞成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但怎么改,怎么使私有财产的获得与分割,能够充满公平正义,改了后怎么能够真正保障农民的利益,却是一个真正天大的难题。我认为政府如果再出昏招,再不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实质性博弈,后患无穷。政府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应该有一种戒之慎之的谨慎态度,留给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者有充分的酝酿讨论空间。表面看去,农民利益与似乎与我无关,但利益相关却有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链条,将我们连接在一起,因为在社会里,没有谁是一座利益的孤岛。

 

2008108836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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