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思想十诫

一、凡事不要抱绝对肯定的态度;
二、不要试图隐瞒证据,因为证据最终会被暴露;  
三、不要害怕思考,因为思考总能让人有所补益;  
四、有人与你意见相左时,应该用争论去说服他们,而不是用权威去征服,因为靠权威取得的胜利是虚幻而自欺欺人的;
五、不用盲目地崇拜任何权威,因为你总能找到相反的权威;  
六、不要用权力去压制你认为有害的意见,因为如果你采取压制,其实只说明你自己受到了这些意见的压制;  
七、不要为自己持独特看法而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现在所接受的常识都曾是独特看法;  
八、与其被动地同意别人的看法,不如理智地表示反对,因为如果你信自己的智慧,那么你的异议正表明了更多的赞同;
九、即使真相并不令人愉快,也一定要做到诚实,因为掩盖真相往往要费更大力气;  
十、不要嫉妒那些在蠢人的天堂里享受幸福的人,因为只有蠢人才以为那是幸福。
——伯特兰德.罗素——

2009年2月15日星期日

好文转载:蒙牛特仑苏这事还没完

蒙牛特仑苏这事还没完

在三聚氰胺时期,蒙牛曾试图将"毒奶事件"缩小为"毒奶粉事件",以逃避液态奶产品的全面责任;这回特仑苏出了事,蒙牛又试图把"OMP事件"缩小为"IGF-1"事件,试图偷梁换柱、瞒天过海,化三年来的不法行为为零。

蒙牛这谋略,这胆识,还真是不服不行。一边违法违规,一边说"为啥受伤的总是蒙牛";一边用羊头狗肉的高价产品掏空消费者的钱包,一边说"你们应该多一些冷静和宽容";一边拿着国外资本扫荡国内市场,一边说"你们应该学学外国,好好保护我这个民族品牌"。

好吧,既然蒙牛妄图用"IGF-1无害"来蒙混过关,那我们就偏不提IGF-1。特仑苏的问题多着呢,除去不明不白的IGF-1这件事,我至少还能想到三点有理有据的罪状。这些罪状,恰恰也是蒙牛试图利用IGF-1来混淆视线、让消费者淡忘的。

一、违反法律,擅自添加

证据:质监局公函,申明OMP不是国家许可的食品成分,蒙牛在特仑苏中添加OMP违背法律规定。(原文链接

请注意,这与OMP是否有害无关,而是说蒙牛添加OMP这个行为就是错的。然而在蒙牛所有的公关稿中都对这一点避而不谈,而是长篇大论宣称OMP无害。当然,以蒙牛的公关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OMP很快就会变成"国家许可的"食品添加成份,哦耶,然后特仑苏多年来的黑幕将在一夜间洗白,宛如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请大家跟我一起来阴暗一下:蒙牛能擅自添加OMP,当然就能擅自添加各种东西,比如蒙牛液态奶的香精传说,以及以前提过的"抗生素分解酶"传说等。这些仅供阴暗,请勿冤枉蒙牛。

二、虚假宣传,满嘴谎言

按照蒙牛的最新说法,OMP是国际上应用多年的MBP,蒙牛拿过来用而已,既然在别的国家无害,那在中国也当然无害。

然而在2006年刚推出OMP时,蒙牛的说法是,OMP牛奶是"由国家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设题、蒙牛乳业担纲研发"、"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参与研究,在"相继解决了科学配比和制造等技术难题"之后,蒙牛所推出的"全球第一款造骨牛奶蛋白(OMP)牛奶产品。

证据一:蒙牛官网2006年对OMP的说法(链接
证据二:蒙牛官网2009年对OMP的说法(链接

我们再来阴暗下:我们都知道,特仑苏为蒙牛赢得了IDF世界乳业创新大奖。据蒙牛官方说法,特仑苏OMP产品功不可没。请注意,这是一个创新大奖。OMP已然毫无创新可言,那这个大奖究竟是怎么来的呢?能把一个世界级创新奖项颁给一个没啥创新的产品,那这个IDF也忒不靠谱了吧,这真的是蒙牛声称的"乳业中的奥斯卡"么?

三、控制媒体,一手遮天

我不知道网易、新浪、腾讯这三大新闻门户,要有怎样的默契才能把一个专题从页面到内容都做得一模一样,还在同一天上线。更为容易的解释是,这页面是蒙牛自己做好了,扔给这三位上线的。

理论上,花钱买舆论不是企业的罪状。但这一次,在我个人看来绝对是罪状,因为我被恶心到了。

以我一贯的阴暗心理,金钱控制媒体是没有边际的。蒙牛能控制关于OMP的舆论,就能控制从三聚氰胺到所有其它问题的舆论,请各位读者自行想像。

证据一:以下截图,那可是一样一样一样滴。点击图片可见大图。
证据二:广州日报自2月12日就开始为蒙牛摇旗呐喊(链接

网易新闻

腾讯新闻

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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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术的角度来看,方舟子从特仑苏OMP疑似含有IGF-1来入手攻击蒙牛,既是妙棋又是拙招。高明之处在于,"致癌风险"足够耸人听闻,绝对能够唤起广大群众的注意;拙招之处在于,OMP和IGF-1之类离老百姓太遥远,除了质监局、蒙牛以及一小撮行业专业人士以外,谁也无法证明特仑苏是否有IGF-1、有多少IGF-1、有多大风险会致癌。

况且,中国的广大人民群众向来都是不明真相的。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人民就只好相信喊得最大声的那一个,不管它喊的是什么。就控制舆论的实力,方舟子肯定不如蒙牛;质监局肯定也会倒向蒙牛而非方舟子――因为蒙牛出事就等于质监局失职,这二位本来就是穿一条裤子的。

综上,无论故事的开头如何,这个结局却是早已写好。

不明真相的广大群众的另一个弱点是,倾向于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看问题。比方说A和B对骂,如果B骂了A十条,但是其中有一条站不脚,就很容易被A揪住这一个小辫子不放,反而能让B在围观者眼中丧失信用――不管B指责A的剩下九条是多么有道理。我国反击外国的邪恶污蔑时用的就是A这招,百试百灵,想来是在国内久经考验的缘故。

回到特仑苏这件事,IGF-1争议只是蒙牛和特仑苏所有问题中的一个。方舟子从这个必然会输的点来立论,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帮了蒙牛一把。按中国的惯例,蒙牛扳平了这一条,就可以掩盖剩余那九条。通过这件事,蒙牛特仑苏之前所有的龌龊都会被合法化,甚至还能装出一副"蒙受不白之冤"的小样来化解三聚氰胺危机 于无形。唉,我自认是理智的人,但是写到这里,我也觉得快要吐了。

所以,就算方舟子这一条倒下去,我也觉得有必要写点东西提醒自己:

OMP只是蒙牛的龌龊冰山之一角;蒙牛的丑事还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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